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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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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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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1月26日下午,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在支队机关举行接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奖牌仪式。
11月26日,三支队接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奖牌仪式现场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该荣誉涵盖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多维度综合考评,旨在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三支队凭借多年来在执法服务、队伍建设、文化培育等方面的扎实工作,最终脱颖而出,成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文明标杆。

三支队党员先锋队服务群众
在仪式上,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党委书记贾维胜接过奖牌并表示:“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推动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打造‘文明交通’金字招牌,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11月26日,三支队接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奖牌仪式现场
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在支队机关大门口合影留念,记录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多年来,三支队始终坚持将文明创建深度融入执法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优化便民措施、开展志愿服务、强化队伍建设等务实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支队执法人员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普法活动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于2021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由原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与水城公路管理局部分执法人员整合组建。其前身单位早在2011年12月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015年2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在2017年11月和2020年12月连续两届通过复查验收,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

三支队党员先锋队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服务群众
站在新的起点上,三支队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将把荣誉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道路上坚定前行,谱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记者:徐汝曼
一审:徐汝曼
二审:胡绍山
三审:雷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