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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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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动静新闻
多彩贵州网·动静新闻讯(记者 胡绍山)12月16日,解读《六盘水市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修订内容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围绕“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下放经费调剂权以及这一调整对科研项目实施将带来的实际影响”等相关内容,回答了媒体记者的现场提问。
据介绍,修订后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其中关于下放经费调剂权的调整备受关注。该调整明确,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则由单位进一步下放给项目负责人。
这一调整打破了以往“预算编制定死、调整审批繁琐”的束缚——科研活动具有探索性,实际实施中可能出现设备采购需求变化、实验材料消耗超出预期等情况,下放调剂权后,项目团队无需再走层层审批流程,可根据科研进展灵活调整经费使用方向,比如将节省的设备费用用于补充实验耗材、增加现场调研差旅费等,让经费使用更贴合科研实际需求,大幅提升科研效率。
权限下放的同时,风险防范机制同步强化,体现了“放管结合”的原则。新办法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在经费管理上的主体责任,要求依托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科研、财务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
此外,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按规定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构建起“单位内控+部门监管”的双重保障体系。
“调剂权下放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放管结合’——既给科研团队足够的灵活空间,又通过依托单位内控、部门监管形成双重保障,确保经费‘放得活、用得好、管得住’。”六盘水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二审:胡绍山
三审:雷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