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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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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六枝法院
时间:2025/11/04
来源:六枝法院
近日,六枝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杨某因盗窃两辆摩托车及一把轿车钥匙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本案中,两辆被盗摩托车的钥匙均未拔下,轿车钥匙则被遗留在车内,被告人正是利用车主这一疏忽实施盗窃。经查,杨某曾有盗窃前科,于2025年5月至6月期间,在贵阳市、六枝特区、织金县多次盗窃摩托车、手机等财物。
本案尤为值得警醒的是,两辆摩托车的失窃,直接源于车主“钥匙未拔”这一疏忽。为杜绝此类“因小失大”的事件再发生,法官特向广大群众发出以下紧急提示:
1. 人离车,匙必拔:只要离开车辆,务必拔下钥匙并随身携带。
2. 钥匙妥善保管:勿将钥匙留置在车内或储物箱等易发现位置。
3. 选择安全停放区域: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监控覆盖或光线充足处。
4. 加装防盗装置:可安装报警器、GPS或机械锁,提高防盗能力。
5. 相互提醒,共筑防线:发现他人忘拔钥匙或可疑行为,请及时提醒或报警。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一把未拔的钥匙,打开的不仅是车辆,更是通往财产损失的大门,请广大群众务必从此案中吸取教训,改掉不良习惯,切勿因一时疏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警醒犯罪分子,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芬
一审:徐汝曼
二审:胡绍山
三审:雷钦
二审:胡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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